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可转换公司债券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债券。
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张品光先生的通知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债券,获悉其将所持有公司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办理了解除质押业务,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股东可转债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可转债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注:上表中部分合计数据与明细数据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债券。
(二)本次解除质押后的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债券,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可转债累计质押情况如下:
注:上表中部分合计数据与明细数据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债券。
二、其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债券他说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股东可转债解除质押不存在通过非经常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形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债券。
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东可转债质押的后续进展情况,并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债券。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解除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债券。
特此公告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债券。
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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