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期所、上期能源:对黄金、铜、原油期货品种实施交易限额

Connor 火币交易所 2024-05-30 30 0

深圳商报·读创客户端记者 钟国斌

4月10日,上海期货交易所发布《关于在黄金和铜期货品种实施交易限额的通知》,自2024年4月12日(即4月11日晚连续交易)起,在黄金和铜期货品种实施交易限额原油交易。非期货公司会员、客户在黄金期货品种日内开仓交易最大数量为2800手,铜期货品种日内开仓交易最大数量为2000手。实际控制关系账户组日内开仓交易的最大数量按照单个客户执行。套期保值交易和做市交易的开仓数量不受此限制。

上期所表示,对于第一次超过交易限额的非期货公司会员或者客户,将采取限制开仓不少于5个交易日的自律管理措施,累计两次超过交易限额的,将采取限制开仓不少于1个月的自律管理措施,累计三次超过交易限额的,将采取限制开仓不少于2个月的自律管理措施原油交易。情节严重的,按照《上海期货交易所违规处理办法》有关规定处理。

同日,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在原油期货品种实施交易限额的通知》,自2024年4月12日(即4月11日晚连续交易)起,非期货公司会员、境外特殊非经纪参与者、客户在原油期货品种各合约日内开仓交易最大数量为3200手原油交易

上期能源提醒,对于第一次超过交易限额的非期货公司会员、境外特殊非经纪参与者或者客户,将采取限制开仓不少于5个交易日的自律管理措施,累计两次超过交易限额的,将采取限制开仓不少于1个月的自律管理措施,累计三次超过交易限额的,将采取限制开仓不少于2个月的自律管理措施原油交易。情节严重的,按照《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违规处理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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